关于赛康
自我声明

为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向社会作出自我声明如下:

一、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自觉接受公众、客户、媒体监督,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检测室能力认可资质,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各项检验,不超出批准范围使用认定/认可标识。向社会出具公证的数据,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认定和认可证书。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检测机构,以第三方公正立场,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施检验,公正、严谨、及时、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并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确保检验记录真实及可追溯性,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向委托人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

六、积极参与能力验证和检测室间比对与交流,不断提高检验检测的能力和水平。

七、本公司的活动不包括从外部获得的检测室活动。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5日